2011年9月28日星期三

28-09-11 取之社會,用之社會

取之社會,用之社會──也談21億令吉收購大馬彩捐華教

八月初,接到幾通電話問有關15位華人企業家收購大馬彩捐獻華校的事;我不經思索第一時間回應說:「很好啊!」接著報館友人電話半開玩笑地問:「兄弟,你尊敬的幾個企業好朋友買大馬彩支持華教咧,你有何看法?」因當時未閱報,不知他指的是何人,但還是很直率回答:「很好啊,華教有錢真好!」

後來回國讀到這沸騰騰的新聞,我很自覺地感恩這些企業家的善舉;把大彩盈利捐出去,多難得啊!各報與民間有贊同,有反對,有保留看法的,引發很多辯論,也提供有建設性意見。華社能求同存異,和而不同,讓我欣慰;能公開發表各自看法,真是百花齊放,百鳥爭鳴!

「如果以賭博的收益捐助華校,可誘使更多華人染上不良嗜好,助長賭風……」用心良苦的人說。坦白說,童年在登嘉樓、關丹、吉隆坡,天天見親朋戚友買字花,玩四色牌,祖父終日在麻將台(贏了分我一兩角,輸了卻拔腿就跑)。眾多親友愛買多多、萬字、福利彩票等;這都是買一個希望的小貪;80多歲的岳父在世時,每週都買我們車牌號碼,我為了讓他有寄托,甚至提醒他和岳母一起對中獎號碼,因為我愛他們!

「政府不宜因此減少對非國民型學校撥款,要增添款項;更應修正教育政策一視同仁支助華校……」「其他相似企業應效仿,希望所有獨中也受惠……」

我能理解譚學長的納悶感受:「這些華商成立基金會以資助華校,是無奈,也是無聲的抗議和對政府的控訴。」「要確保捐助機制並不設附加條件,讓獨立監控機構透明運作,設定捐款分配;政府不宜介入。」

上周在中國新浪微博詢問大家的意見,小劉說:「要看財團收購的動機,監督體系是否完備了……」小陳說:「因為馬國對賭博是合法的,『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唄』!」小玲說:「我認為很好啊。對於教育受益者來說,有人支持。但是從社會輿論來說……」「只要正向做對事,不必在意別人眼光。畢竟不能滿足每一個人。」

中國國家發行的是體育彩票、福利彩票都有,一張人民幣2元。人人享有權利購買,體育彩票扣除稅務與獎金後,剩下的盈餘拿來給百姓建公共體育設施或者各種比賽場館、休閒活動中心。福利彩票的功能雖好,但不可能取代政府的職能,頂多是提供了另一種捐助的管道,也讓民眾享有「發財」夢,但又不致濫賭成風。

有錢真好,能做很多善事;我鼓勵其他機構學習香港博彩業的監控制度,也向這群有愛心的企業家學習,設基金會捐助教育,扶弱濟貧。而且,有錢更能扶助藝術與文化,使藝文工作者無需為錢奔波,能專心創作,為我們獻出更好的藝術結晶。

教育平等本來就是政府應有的責任,不管明天誰執政,都得一視同仁,公平施政,廢除種族單元教育政策,讓全民受惠,創建一個多元的馬來西亞,各族平等為先!

文章来源:东方日报 作者:林春發 2011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