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文華小改名風波,幾乎陷兩個人於不義。
一是副教育部長魏家祥,二是企業家謝富年。學校董事部和家教協會通過改名的決定後,向教育部提出申請。基於對華小董事部主權的尊重,教育部批准了有關申請,而魏家祥卻成了眾矢之的。
反對學校易名的人士,嚴厲譴責教育部抹殺先賢創校的功勞和不尊重歷史。首當其衝被責怪的,當然是華裔副教長,這也是馬華副教育部長歷來的“遭遇”。
第二個感到委曲的,應該就是謝富年了。謝氏過去多年來一直出錢支持子文華小,為學校貢獻良多,卻因為有人提議把學校的名字易名為“謝華”華小,而惹來非議。
相信謝富年跟很多長年支持華教的人士一樣,從來沒有想過要把多年來出錢出力資助的學校改名,由本身的父親或自己的名字來命名。相信這也從來不是華商支持華文教育的本意,可是,卻有人平白無事的起了讓子文華小改名的念頭,而導致謝氏成了被揶揄的對象。
有人追溯歷史,說當年的宋子文,其實是以前的一名貪官,即使學校不以他命名也無所謂。但我想,最關鍵的問題並不是“宋子文”的背景是甚麼,而是“為了甚麼而改名”。
子文華小董事部顧問李華民說,把子文華小改名,是為了感恩謝富年長期以來對這所華小的貢獻和資助,所以向教育部申請以謝父命名。
學校並非不能改名,但要有意義,不應給人感覺“為了錢而改名。”
試問全國一千多所華小裡頭,哪一些不是長期以來由華社個人、團體、華裔殷商或財團默默支持?這是否意味,每一所華小,都可以理直氣壯的,把學校名字以捐錢最多的來來命名?
此先例一開,或許很多華小都可以被“價高者得”,改名為“丹斯里xxx華小”,很多獨中都可改名為“丹斯里xxx獨中”了。
那麼,這些長期靠華人企業家或財團資助的華小,豈不成了用錢就可以買到的商品?我絕對相信,很多捐助華教的殷商如謝富年、如楊忠禮、如張泗清、如李深靜、如鍾廷森等,從來不曾有過要學校改名的念頭。
這事件上,副教長處於被動,接受董事部一番好意的謝富年更處於尷尬萬分的局面。
董事部和家協要知恩圖報並沒有錯,錯是錯在行事太草率,沒有徵詢更多人的意見,沒有考慮到後果和影響,沒有預見以此理由易名所產生的反彈和反感,反而無意的陷兩個無辜的人於不義。
文章来源:星洲日報‧作者:侯雅倫‧2011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