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3日星期一

03-10-11 先伸后屈?先屈后伸?

行动党和伊斯兰党,为了伊斯兰刑事法,循例僵持不下,只好找来安华,齐摆架势,打了个“暂时没有共识”的太极。

伊斯兰党一心推行伊斯兰刑事法,数十年来,其志不改。行动党雄心万丈要执政,虽防伊斯兰党得紧,却又离不开它,只能搬出“共同纲领”、“橙皮书”来箝制它。

只是,一旦民联拿下布城,3个平起平坐的盟党,必各有所图,到伊斯党搞伊斯兰化时,行动党能做的,就只有它所保証的决裂,寧为玉碎?

行动党果真坚持原则,选民信它所言,求个百年不遇的改朝换代机会,那即使最终落得玉碎,也是心甘;最怕行动党玉碎了也无力回天,或者,它寧可瓦全,牺牲原则?

忧心忡忡有理,並非无的放矢。308之前,国阵华裔议员戴宋谷,行动党讽骂得何其无情,简直就是扣上卖华大帽子,待自己上台了,一样乖乖戴上宋谷,毒辣言词虽反施其身,他们却舌灿莲花,辩说政权得来不易,不可因小失大。

检视別人的时候,严讲原则,自己身歷其境,就能屈能伸,这种身段果然够柔软。所以,如果三党绑在一起执政了,行动党会不会又当大丈夫,为保大业,先伸后屈,让友党一遂施行伊斯兰刑事法之愿?到时,选民去哪儿找时光机?

不適宜用在大马

说戴宋谷是典当族群尊严,言过其实;伊斯兰刑事法是否苛政,则各有说法,客观的看法是,它不適宜用在大马。否则,不会除了伊斯兰党一意孤行,行党党公正党甚至国阵诸党,都见之如见鬼。

行动党对原则的坚持,並无100%保証,如今的“暂时没有共识”,也难逃与虎谋皮嫌疑;伊斯兰刑事法只是伊斯兰国的先锋,反对伊斯兰国,就要先消除伊斯兰刑事法。没有共识,就是无力消除。

和伊斯兰党的合作,像艷美野菇,诱人但可能有毒。行动党再饥不择食,也得想好后果,要啖,就先除毒,著伊斯兰党亲口保証,永不提伊斯兰法。

在行动党態度混沌之际,伊斯兰党的態度,显得耐人寻味。它不但孜孜不倦追求伊斯兰化,甚至更上网请教大眾“伊斯兰刑事法倒底坏在哪里了”,触鬚越伸越长。

伊斯兰党沉得住气,这才叫人惊心;是不是先屈后伸,你且讲且骂,时机一到,我自揭竿,高举伊斯兰国大旗? 

文章来源:中国报 作者:林明標 2011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