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7日星期一

17-10-11 伊斯蘭刑事法不可行

伊斯蘭刑事法和伊斯蘭國一直以來是行動黨和伊斯蘭黨之間的刺。兩黨曾在2001年因伊斯蘭刑事法和伊斯蘭國課題分道揚鑣。

剛結束的伊斯蘭黨代表大會中,黨主席哈迪阿旺透露伊斯蘭黨計劃於第13屆大選競選60個國會議席。以目前政治現實而言,就算伊斯蘭黨贏完60個國會議席,伊斯蘭黨也不可能擁三分之二國會議席修憲權。但不意味著我們不需討論伊斯蘭刑事法。

當我們提到伊斯蘭刑事法時,第一個印象是不人道。所以我們必須反對。回頭看看我國的刑事法律,即使沒有伊斯蘭刑事法,卻有相似的殘忍及不人道之法。死刑就是其中一個例子。殺人犯取他人之性命,我們則以國家之名取其之命。兩者背後的思維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我們在反對伊斯蘭刑事法時,是否也該反對死刑?

伊斯蘭刑事法真的沒有爭議嗎?其影響僅限於穆斯林嗎?兩個匪徒一起打劫,事跡敗露被捕。非穆斯林匪徒被判處罰款或坐牢了事,穆斯林匪徒則以伊斯蘭刑事法處置。同樣的罪行,兩種處分,司法的公平公正何在?罪有應得標準何在?受刑的穆斯林會沒有異議?

目前科技發達,電子犯罪之手段日趨高明。通過電子銀行偷盜、非法下載音樂、電影,算不算盜劫?這些網絡偷盜可以說完全看不見「手」在偷盜,也沒有目擊證人。伊斯蘭刑事法如何依法處置電子罪犯?

一些支持伊斯蘭刑事法的朋友以佛教為例,指佛教戒律僅限佛教徒,佛教神聖的條規局外人無權干涉。的確,非佛教徒無權反對佛教徒的戒律。但,佛教徒不守戒律,並不需負上刑事責任。宗教刑事法,如同把宗教之敬畏,建立在刑事責任上。這是宗教的本意嗎?

一個國家,兩套法律;一樣的罪行,兩種處分方式,必定引起爭議,且其影響不會只限於穆斯林而已。伊斯蘭刑事法?知難,行更難,謂不可行也。

文章来源:东方日报 作者:谢光亮 2011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