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6日星期五

16-09-11 废除恶法破旧立新

首相纳吉发表马来西亚日献词,宣布政府直接废除充满争议性的1960年内部安全法令,废除1959年驱逐出境法令;同时检讨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1933年限制居留法令;以及1967年警察法令第27条文,以让人民享有更自由的集会权利等法令;政府也将向国会两院提呈结束三个紧急状态的动议,终结冷战意识形态。

首相的宣布,经有秩序的开启更为开明民主的政治改革,令今年的马来西亚日显得极为意义非凡。尽管面对巫统保守派势力的一些阻力,纳吉仍果敢地作出这项历史性宣布,兑现了他上任发表就职演说时,表示将全面检讨内安法令的承诺,而同时宣布的一连串政改措施,足以朝向强化落实尊重基本自由与人权的法治政风。

内安法令可让当局“未审先扣”,并赋权内政部长可未经审讯扣留任何被视为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人士60天;若认为有关威胁仍未解除,可进一步扣留两年;如有必要,可在没有期限的情况下更新扣留期,每次两年。人权组织、非政府组织、律师公会以及反对党一直指责政府滥用它来对付异议者。

20多年来,在此法令下被扣留的政治、宗教和教育等领域的领袖颇众,要求废除内安法令的呼声向来只有增强而从未间断。2008年间,著名时评人拉惹佩达拉、国会议员郭素沁和星洲日报记者陈云清遭当局援引内安法令扣留,再次引起国际媒体和人权组织的深切关注,政府虽迅速释放陈郭两人,但破坏已造成,大马在海外的声誉再次受损。

另一令人高度关注的重要宣布,是政府将检讨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每年更新出版准证的条例将会废除,取而代之的是只需申请一次,直至撤销为止。马来西亚华文报刊编辑人协会在欢迎该项宣布时,也呼吁政府政府应全面废除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以提供报章更大的言论空间,有效地扮演第四权角色监督政府施政,勿动辄传召编务人员到内政部问话。

3·08大选经反映国人更勇于运用民权畅言求变,亦让人看到网络媒体的言论尺度日益扩张、论辩素质不断提升,深化作为第四权力的媒体所应扮演的有效制衡与监督角色。落实开放与自由的新闻及言论机制已为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它是建立畅所欲言,良性官民互动及促进优质公民社会的重要元素。

视听阅媒体受法令的严厉钳制,将被迫在报道与言论上削足适履,对是非曲直畏缩过慎,剥夺视听人自由了解事实真相、参与建设性评论的基本权力。政府须重视媒体力量,废除钳制新闻自由恶法;持续遏制舆论将令国人对政府产生不满,开放新闻与言论自由方有助于落实问责制度,建立更具素质、公信力和透明化的行政体制,并贯彻媒体的第四权效应。

文章来源:南洋商报社论 2011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