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7日星期六

17-09-11 廢除內安法令

當今首相納吉上台兩年,誰都看得到他在經濟轉型方面天馬行空,為所欲為,但是,在政治上卻是墨守成規,規曹隨,以致不敢叫人期望他會成為一位全面的「轉型首相」!

想不到他竟然是不鳴則已,一鳴驚人,突然在2011年9月15日馬來西亞日前夕,宣佈幾項具有轉型性的決策。解除三處似有似無的緊急狀態,固然是小兒科,不足道哉!檢討1967年警察法令和1984年印刷與出版法令,也有助於剎住與憲法精神繼續背道而馳的法令。然而,最有轉型意義的卻是,直接廢除歷任首相連檢討都付之厥如的1960年內安法令。

內安法令助紂為虐51年,打從在國會三讀通過期間,便受到反對黨,諸如馬來亞勞工黨、馬來亞人民黨、馬來亞人民進步黨和回教黨的極力反對。反對最烈者莫過於馬來亞勞工黨,它不僅在無數次黨員被捕時嚴厲譴責聯盟政府濫用這個法令,也在每一年的各級代表大會上通過決議,要求政府廢除它!

行動黨起先沒有反對內安法令,後來,林吉祥住進麻坡政治扣留營,與扣留者有了面對面的消息與交流,才相信該法令名為對付共產黨,實是套在反對黨領袖和異議人士頸上的繩索。出獄後,他便成了人、勞兩黨之後,最積極反對內安法令的領導者,而且始終如一,不再反覆。

人民公正黨是在「烈火莫熄」成燎原之勢時宣告成立,它的最突出鬥爭口號便是「廢除內安法令」,並要求釋放前副首相安華依布拉欣!安華本人曾在上世紀70年代遭內安法扣留在甘文丁扣留營多年,1998年警察突擊隊衝進他的住宅時,也是引用經首相兼內政部長馬哈迪簽署的內安法令逮捕狀。由於身受其害,在擔任國會反對黨領袖時,立場更加堅定,還參加數年前在吉隆坡舉行的「要求廢除內安法令」萬人大遊行。

納吉宣佈廢除1960年內安法令之舉,確實跌破很多人的眼鏡,因為,內政部長希山慕丁不久前還堅持檢討和修訂的立場,誰也不曾想像首相會作出180度的轉變!

文章来源:东方日报 作者:陳頌光 20110917